單身者支持多元成家 - 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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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單身者應該要支持多元成家

但版上沒看到什麼相關的討論耶

因為沒另一半就不討論婚姻平權的草案

改談伴侶制度的部分

http://tapcpr.files.wordpress.com/2013/11/e4bcb4e4beb6e588b6e5baa61003rev.pdf

他讓沒有情感關係和血緣關係的人之間

可以作為將來互相扶持的對象

我覺得就現在單身趨勢越來越高的狀態,這個制度非常有必要

大家應該都不希望自己老病時身邊沒有人能行使同意權等等吧

單身的大家雖然沒有另一半,但多半都有要好的友人

所以,一起來支持多元成家草案吧!

http://0rz.tw/aKK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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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mma avatarEmma2013-11-15
推!我單身 我也支持多元成家!
Jake avatarJake2013-11-16
支持+1~~希望快速立法通過..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11-20
我也很贊同這個法案~尤其像我這種除非被打雷到,不然早就決
Mary avatarMary2013-11-23
定單身一輩子的人而言,我也想跟一個交心好友渡過餘生
只是有些人的論點覺得這樣會變亂倫或三妻四妾...呵呵~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11-24
不知道是他們太邪惡,還是我太單純^~^
Regina avatarRegina2013-11-26
支持 但可以想見很多執行面和後續的衍生問題會很多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3-11-29
困難雖多 卻對這個世代以後的單身族群的生活會有很多
Andy avatarAndy2013-12-04
很多的助益 希望法案可以繼續推動
Annie avatarAnnie2013-12-04
推推
Kelly avatarKelly2013-12-06
支持+1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12-06
不支持,看草案的感覺這草案最主要,是為了同性伴侶而設
Elma avatarElma2013-12-08
好友會互相照顧就是會照顧,不差這個契約。
Bennie avatarBennie2013-12-12
好友也像情人一樣,有可能反目或是離異。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12-12
支持 如果有一天真的沒有其他家人了 希望要簽什麼手術同意書
Iris avatarIris2013-12-17
還是可以有人幫忙 至於朋友之間的反目背叛也因契約差異而可
使自己權益不受損 畢竟是可以單方解約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3-12-17
或許執行後真有什麼不足之處,但憲法都能修了 這也可以修吧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12-17
支持 +1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3-12-20
支持+1 亂倫或三妻四妾純粹是反方的造謠而已
Lauren avatarLauren2013-12-23
伴侶制純綷是讓好友能在法律上及醫療決定方面代你發聲而已
Damian avatarDamian2013-12-26
雙方也無需保持性忠貞之類的 哪來的情人關係? 頂多像室友
Connor avatarConnor2013-12-29
除非是你自己想跟你朋友搞曖昧那就另當別論
Ula avatarUla2013-12-31
如果真要討論反目或離異 我想現行的結婚制度也都會產生
所以回到最根本 還是人與人之間的相處 制度啥的能限制啥?
Linda avatarLinda2013-12-31
支持+1 就像黑人白人一樣 該有的基本權利不能不給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1-04
反方有些理由還滿誇張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1-09
夫妻不見得能互相代表對方意見了,伴侶能?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01-10
醫療上,手術同意書可以自己簽,放棄急救同意書可以自己
簽,別人都無法代表自己的意見。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4-01-11
雖然不必有「性忠貞」,但看了一下這制度,必須視彼此為
James avatarJames2014-01-14
最重要的人,地位與配偶相當,這當然不會與情人完全相同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4-01-15
但卻一大部分相同。
Regina avatarRegina2014-01-19
若真的執行,可能搞出一堆問題家庭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4-01-19
我不覺得現在單純婚姻制度的問題家庭比較少耶XDDDDD
Emily avatarEmily2014-01-24
實施多元家庭反而是擴張家庭的功能,讓非父母、非姻親、
非配偶也能施行家人的功能吧。不太懂,明明很多是現在就有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1-26
的問題(通姦、下一代問題等),卻硬要栽贓給多元家庭?
Olga avatarOlga2014-01-29
支持,讓人可以多種選擇性就是好事@@
Hedda avatarHedda2014-01-31
醫療上 還真的有些時候需要別人幫你做決定
就算你手術同意書 放棄急救同意書都自己先簽好
Mason avatarMason2014-02-02
但當有天你意外昏迷時 醫院他只會用健保有給付的最便宜的藥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2-04
很多藥比較好但健保無給付
沒人幫你決定醫院就不會幫你用那些比較好的藥物阿
Kelly avatarKelly2014-02-05
我不覺得伴侶跟配偶地位相當, 伴侶充其量只是信任的人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2-08
連解約都不必對方同意,何來最重要?
Susan avatarSusan2014-02-13
伴侶只是在雙方皆覺得ok的時間內可以互相幫助的關係而已
類似partner而已
Lucy avatarLucy2014-02-15
並且我的解讀是有伴侶的人仍可能是單身者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2-18
伴侶不過是,輕薄的簡單允諾而已,反正隨時能解,沒有責
任,在你氣切前,搞不好你已經換個十幾個伴侶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2-22
很多配偶都不配偶了 充其量只是身分證上的名字而已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02-23
有沒有地位相當可以參考草案內容,連結裡面都明文寫說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4-02-27
地位相當了....。弄成這樣,其實伴侶也就是個隨隨便便的
Andy avatarAndy2014-03-03
的樣子,又如何有扶養小孩的資格?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3-05
搞不好製造一堆社會問題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03-09
不重要的人還請他來代表自己的意見或是簽醫療同意書?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3-14
現行制度其實單身者就可以領養小孩了 跟伴侶制並無相干
Jacob avatarJacob2014-03-14
Zanna avatarZanna2014-03-16
我也是看了才知道現行法律其實已可達成伴侶\家屬制度的
Oscar avatarOscar2014-03-21
需求, 手術同意書摯友或同居人亦可簽署,換句話說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03-21
現行法律的確是可以讓"不重要的人"簽醫療文件的
Una avatarUna2014-03-25
另外我說“不是最重要的人”不等於"不重要的人"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3-29
a大你曲解了 摯友必然是重要的人但不是最重要的人
George avatarGeorge2014-03-29
我有點疑問 關於同住者可以所謂成家 就是有法律上權益等等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4-02
但目前不是已有法規是"同住一戶視為家屬"嗎 那新的是指?
可以不用同住?或是在證明方面較簡單?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4-04
支持。只是這個法把社會想得太友善了,最好再補充!
Iris avatarIris2014-04-09
草案明文寫伴侶制度地位與配偶相當,意義上絕對大於摯友
Yuri avatarYuri2014-04-12
而看了一堆推文可以明白,這種任意開始、結束的,像翻書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4-04-17
一樣快的模式,不會多麼穩定,更不用談這種情形下養小孩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04-19
這種程度的關係能連稱為摯友我都很懷疑。
Edwina avatarEdwina2014-04-19
噓第一行,想支持就支持不想支持就不支持,
什麼叫做單身者「應該」支持多元成家?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4-04-21
支持+1。多一個途徑選擇,不接受的沒有人逼你也要選
Connor avatarConnor2014-04-23
我單身 我支持多元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