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推-與林酒店的歹戲拖棚(噁心照片慎入) - 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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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原PO

自從3/18號po文後受到很多人的關注,再次謝謝大家對此事的關心,po文後這幾天我們也
參考許多版友們的建議並持續處理這件事。

昨天3/20號晚上11點,親友告知我們三立新聞已經將新聞發佈在網路上了。對此我們十分
訝異,對方在未告知我們的情況下便從Dcard擷取文章撰寫成新聞,詳閱之後發現內容有
些與事實不符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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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新聞內容我們想要澄清:

1.原PO方也拿出全部證據,包括親友對話紀錄、出事照片等等,但因為親友們都太客氣沒
有就醫也沒證明,而遭到業者打槍與推託。

- 對林酒店我們只提供蟑螂照片,並有告知對方我們可以提供LINE的截圖與人證,但林酒
店一再強調無論如何還是要就醫證明才能處理,也未向我們索取其他證據,所以我們並無
提供。而且親友並非因為太客氣導致沒有就醫,是因為當時親友都認為自己只是單純腸胃
不適,而且隔天症狀也大都緩解了所以沒有去就醫。更何況我們得知此要就醫證明時(2/25)
也過了黃金的檢驗時期,但林酒店在接獲投訴的當下(2/24)也沒有表示要主動提供食物檢
體自清。

2.最後原PO指出,也有通知衛生局抽檢,也證明了該間酒店的餐飲衛生檢查的確是有問題
的,但衛生局承辦人員卻說「報告無法提供做私人用途,僅能向台中市政府提出消費爭議
調解案件時,才會提供佐證使用」。讓原PO無奈痛批「不意外!」表示發文至今一個月了
,卻都沒接到業者連絡,認為酒店毫無誠意,一再使用拖延戰術。

- 我爸是在2/27號因林酒店在期限內沒有回覆,所以下午便已經通報衛生局,並在3/11主
動打電話到衛生局詢問檢查情形。當天承辦人員表示衛生檢查的結果有問題,但無法提供
報告做私人用途,僅能在日後若有向台中市政府提出消費爭議調解案件時,於協調會中佐
證用(對衛生局的回覆我們完全能理解且沒有責怪之意)。最後是發文至今過了3天,不是
發文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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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謝謝所有關心此事以及協助我們的媒體朋友們。

但在此聲明,如有媒體報導,若有與事實出入者,皆以我們發表的原文為主。

最後想說,事發至今到明天就一個月了,其實將這整件事情放上網路,我們也是掙扎了很
久,畢竟婚禮變成這樣我們也很難堪。如同前文所說,這一個月來我們心力憔悴,對長輩
更是折磨。賠償已經不是最主要的問題,最令我們在意的是林酒店事發後處理的態度,絲
毫感受不到誠意,至少到目前為止,林酒店也都沒有和我們聯絡。

事已至此,我們極力爭取的是希望林酒店能對此事負責,承認此次的過失並且道歉。

接下來我們會直接申請消費申訴協調,結果如何我們會再向各位報告,也謝謝各位版友的
關心與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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