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打很多,還是想再回一下,對不起......
我覺得還是一句老話,"不能用對的事合理化錯誤的行為"。
"父母沒有義務給子女什麼"這句話沒錯,但不代表因此"父母行為偏心是合理的。
就好像"父母生下孩子所以有義務教養孩子"不代表"孩子視為理所當然"是合理的。
我覺得這並不能像1+1=2,這麼簡單的邏輯去推演因果關係。
還有重點真的不在有沒有給子女東西,而是在偏心對子女心理上造成的創傷。
那種創傷是很可怕的,當然因人而異,但不能否認有人會因此人格受到某些負面的影響。
如果要這麼狠,用一句父母只有義務養孩子長大,沒有義務給任何東西,
來否定甚至批評"小孩因為父母偏心分配而感到傷心"這件事。
如果世界上的事都是可以用這麼不人性的道理來分析,那還真可怕。
父母的義務如果如果只有養,那孩子的義務是不是也只有養呢?
何須孝順?如果一個人養自己的父母,只是讓她活得下去,卻沒有任何心意上的體貼,
父母活得下去卻因為子女偏心而感到傷心時,難道也是一句話"子女只有養的義務"來
反駁那些說孩子不孝的父母嗎?
親子之間的義務雖然不是物質上無盡的給予,但絕不是限制在"養"之間。
"父母有義務對孩子行為公平"和"父母沒有義務給孩子任何東西"絕對不是絕對對錯的
因果關係。
A對等於B錯,B對等於A錯,不是這樣吧!
先不要討論貧窮帶來的可怕影響。
很多早期貧窮家庭,父母沒有能力給小孩東西,小孩一樣都很孝順,我覺得父母偏心是
一定有的,但至少再行為上一定有做到一定的節制。否則人真的不是神仙,心都不會痛,
都不會計較。
也有一些貧窮的家庭,父母都沒有能力給予,小孩也能吵翻天,所以重點絕對不在物質多
寡,而在父母態度,否則你不知道他們在爭什麼,不就是爭一個公平。
否則,原PO如果要爭產很簡單,照法律他是都爭的到,她只在意錢財又有什麼好傷心的
呢?何必PO文討人罵?
最後再補充,
有些人說,要求公平,是以性別之名,行爭產之實。(原文我不記得蠻多人愛這樣寫不
只在這版)我覺得這話真狠。
那是不是也能說,那些父母,以要有人養之名,行重男輕女之實。畢竟現在社會法律規定
清楚,兒女都有養護之責,父母自己有房子,何必以房子遺產給誰,來讓自己有人養呢?
畢竟妳給房給錢,對方也不一定有能力或願意或會養妳不是嗎?所以根本就是合理化重
男輕女的藉口,不是嗎?還不如公平對待,等兒子養不起或不願養時,還可以投靠女兒壓
?本來女兒也該公平分擔孝養父母之責,但是父母自己改變這個前提,變成要給房給遺產
才該公平負擔,這不是自己害了自己嗎?
※ 引述《littleli (disappear)》之銘言:
: 其實可以換個角度想
: 父母已經有責任地把我們從小養到大
: 我們長大後賺錢給家裡,跟我們拿錢,是因為他們養育之恩
: 不然我們小時候吃的用的跟學費誰出的(自己加加看還真是不少)
: 父親母親沒有"義務"一定要給子女什麼
: 最後,父母要給子女什麼,這都是一種恩惠
: 這本來就不是我們自己賺來的,不要覺得理所當然
: 能不要留一屁股債給子女的父母就算是好父母了
: 他們想給誰什麼就什麼,沒有什麼好不平的
: 都是不用花時間工作就從天下掉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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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是一句老話,"不能用對的事合理化錯誤的行為"。
"父母沒有義務給子女什麼"這句話沒錯,但不代表因此"父母行為偏心是合理的。
就好像"父母生下孩子所以有義務教養孩子"不代表"孩子視為理所當然"是合理的。
我覺得這並不能像1+1=2,這麼簡單的邏輯去推演因果關係。
還有重點真的不在有沒有給子女東西,而是在偏心對子女心理上造成的創傷。
那種創傷是很可怕的,當然因人而異,但不能否認有人會因此人格受到某些負面的影響。
如果要這麼狠,用一句父母只有義務養孩子長大,沒有義務給任何東西,
來否定甚至批評"小孩因為父母偏心分配而感到傷心"這件事。
如果世界上的事都是可以用這麼不人性的道理來分析,那還真可怕。
父母的義務如果如果只有養,那孩子的義務是不是也只有養呢?
何須孝順?如果一個人養自己的父母,只是讓她活得下去,卻沒有任何心意上的體貼,
父母活得下去卻因為子女偏心而感到傷心時,難道也是一句話"子女只有養的義務"來
反駁那些說孩子不孝的父母嗎?
親子之間的義務雖然不是物質上無盡的給予,但絕不是限制在"養"之間。
"父母有義務對孩子行為公平"和"父母沒有義務給孩子任何東西"絕對不是絕對對錯的
因果關係。
A對等於B錯,B對等於A錯,不是這樣吧!
先不要討論貧窮帶來的可怕影響。
很多早期貧窮家庭,父母沒有能力給小孩東西,小孩一樣都很孝順,我覺得父母偏心是
一定有的,但至少再行為上一定有做到一定的節制。否則人真的不是神仙,心都不會痛,
都不會計較。
也有一些貧窮的家庭,父母都沒有能力給予,小孩也能吵翻天,所以重點絕對不在物質多
寡,而在父母態度,否則你不知道他們在爭什麼,不就是爭一個公平。
否則,原PO如果要爭產很簡單,照法律他是都爭的到,她只在意錢財又有什麼好傷心的
呢?何必PO文討人罵?
最後再補充,
有些人說,要求公平,是以性別之名,行爭產之實。(原文我不記得蠻多人愛這樣寫不
只在這版)我覺得這話真狠。
那是不是也能說,那些父母,以要有人養之名,行重男輕女之實。畢竟現在社會法律規定
清楚,兒女都有養護之責,父母自己有房子,何必以房子遺產給誰,來讓自己有人養呢?
畢竟妳給房給錢,對方也不一定有能力或願意或會養妳不是嗎?所以根本就是合理化重
男輕女的藉口,不是嗎?還不如公平對待,等兒子養不起或不願養時,還可以投靠女兒壓
?本來女兒也該公平分擔孝養父母之責,但是父母自己改變這個前提,變成要給房給遺產
才該公平負擔,這不是自己害了自己嗎?
※ 引述《littleli (disappear)》之銘言:
: 其實可以換個角度想
: 父母已經有責任地把我們從小養到大
: 我們長大後賺錢給家裡,跟我們拿錢,是因為他們養育之恩
: 不然我們小時候吃的用的跟學費誰出的(自己加加看還真是不少)
: 父親母親沒有"義務"一定要給子女什麼
: 最後,父母要給子女什麼,這都是一種恩惠
: 這本來就不是我們自己賺來的,不要覺得理所當然
: 能不要留一屁股債給子女的父母就算是好父母了
: 他們想給誰什麼就什麼,沒有什麼好不平的
: 都是不用花時間工作就從天下掉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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