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幫朋友的忙發問的,朋友(女方)結婚五年多..由於男方曾對女方施暴..女方有聲請保護令通過!今年5月份分居,在分居期間男方有外遇..我們的證據是男方外遇對象PO文章到無名小站雖然未知是否構成真正的證據,但文章裡有PO出男方與女方小孩的照片網址..而事發後男方也傳簡訊給女方坦承只是與外遇對象玩玩彌補空虛的時間..我詢問過免費律師他說這兩部分是否構成證據還是得通過法官判定..女方堅持要離婚(因為與男方以毫無感情),在分居期間小孩讀書費用包刮小孩身體問題這部份,男方都不曾照顧與負擔一些費用!全權都丟給女方在承擔..因分居期間不長,但男方之前施暴與外遇且男方也常用言語上諷刺,已造成女方精神上無法負荷!女方堅持離婚但男方堅持不離,請問這個要怎麼處理?請幫幫忙!謝謝~...Showmore
先生外遇不簽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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