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考上研究所時,剛好是考上姑姑他們住的那個城市,
然後為了要找房子,我暑假的時候就先過去借住一個月。
那段時間當然吃姑姑住姑姑的,
我如果去學校或者有出去就會順手買水果回來。
也有幫忙打掃洗碗做些非常簡單的家事,
當然我知道這只是一點小心意。
姑姑跟姑丈也曾經問我要不要就住他們樓下,別去找房子了。
我婉拒,原因是因為離學校太遠,加上我打算帶我家的狗過來。
總之,姑姑跟姑丈對我真的很好。
我要離開的時候就請了他們吃飯。
不過我現在擔心的就是,除了這些以外,我沒有真的貼補她們錢。
雖然姑姑姑丈家很有錢,大概也看不上眼我那兩三萬塊。但是我就怕會落人口實。
其實我最擔心的是,
畢竟我爸媽離婚了,姑姑沒有嫌棄我跟我娘,
還對我那麼好讓我很感激。
也怕姑姑會被姑丈念說:你們家那邊的沒教養,來住了一個多月沒表示之類的。
我個性就是想很多:~
雖然姑姑姑丈都說不用,
但是我怕我這個在國外長大的思想會不會太天兵顯得不夠禮數,
因此想請大家給我點意見,這樣到親戚家住一個月,
大概要表示什麼回禮才不會失禮呢?
謝謝大家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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