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離婚"無理":男生生育年齡有效期長,女方雖然無意生育,未來男生真的受不了,
: 再去去找願意生的女人,都還有機會~
我選擇2,會回文的最大原因是覺得自己怎麼跟大家一致的答案不一樣!?
但是看起來版友解釋的原因又都頗有道理的...
我認為離婚無理的理由是:
首先,我是因為愛她才跟她結婚,(當然愛也不一定要結婚啦)
並不是因為喜歡小孩才結婚的,(我也認為小孩可以讓婚姻更圓滿)
所以不能本末倒置的說要離婚。
其次,這個問題乍聽之下有點大,但仔細想想也只是婚姻中會遇到的一個問題
罷了,是不想又不是不能,當然不能也有不能的解決方法。
想法大部分都會隨著年齡改變的,我20歲的想法很多跟30歲時不一樣,
所以,不必為了單一個問題離婚,如果要,那牙膏怎麼擠、衣服怎麼晾
之類的小問題都可以考慮離婚了。
最後,雖然我認為早結婚、早有小孩是好的,但前提是要對象正確、條件適合,
若是時機不成熟,觀察、觀望個幾年,以現在的醫學技術水準來說,是
可以接受的,誰敢保證3、5年後,他(她)會不會變得超想要小孩?
(又,誰敢保證,他的保證,是保證!?)
祝各位版友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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