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讓我po在這裡一下下.. - 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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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平權的話
只要一方有意願就可以離婚
而且財產孩子的分配看婚前協議或法律規定

不過如果這樣的話 結婚幹什麼
有需要 同居可也


※ 引述《ami2010 (雙姓:減少男人再娶的慾望)》之銘言:
: 不好的男人 就不要
: 寧可再等 再找
: 否則 不開心的婚姻 到處都是
: 即便是女明星 快樂日子 也沒撐多久
: 最後通通"破功" 離婚收場!!!
: 誰叫她們結男女不平權婚 以"錢"取人!!!
: 男人錢多多 換車/女人 怎不容易?
: 自動貼上來的女人 多的數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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