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最近我跟老婆在處理喜宴的事情
(因疫情延後,已經先登記了)
老婆娘家在中南部,而我在北部
開車了不起1小時半會到
但為了當天不會趕趕趕
所以打算在我住的縣市開飯店房間迎娶
一間四人房給老婆爸媽和哥哥姊姊住
我們會過去拜別父母
一間雙人房給老婆當新娘房住
我過去迎娶
女方那邊會在喜宴前三週辦訂婚宴
訂婚宴跟我這邊的喜宴都是不收禮金
因老婆有三位非常要好的閨蜜
老婆有邀請她們三位來參加訂婚宴和喜宴
但是老婆要我飯店開一間四人房給閨蜜三位入住
這點讓我很不能接受
她閨密結婚時她包錢去吃飯當伴娘
為什麼我們請吃兩場不收禮的還要包飯店住宿給閨蜜?
住一晚五千多塊
這三位閨蜜因工作關係的地方來我這縣市開車1小時內
我該怎麼跟老婆溝通?
不出又會被她說小氣
202110301730更新
我老婆說不然那間房錢她自己出
可是...結婚後我的薪水是「全」上繳
我自己沒有私藏
她說自己出還不是我的錢...
推文有提到我不收禮金的事
因為家裡附近鄰居跟我爸媽很要好的朋友
有辦喜事都有邀請我爸媽
而且他們都不收禮
變成我爸這次有交代不能收禮要還他們
如果要收禮就只能收我自己的朋友
但是我朋友我只有邀請四位
其中三位已在我登記時送給我大禮了
所以我有跟這三位說不用包
等於我收禮桌只收這一位朋友的紅包也超奇怪
那乾脆不要收禮
反正96%會出席的賓客都我爸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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