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因為有小孩而登記,
老公婚後才坦承欠債近兩百萬,從懷孕期間到孩子現在六個月,幾乎家用和小孩花費都我
在承擔,曾給過老公機會,依然無長進,
登記到現在共十個月,是否能因為他無力負擔家用,薪水只能還債而訴請離婚,
如果對方避不見面我能如何處理?
先感謝各位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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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後才坦承欠債近兩百萬,從懷孕期間到孩子現在六個月,幾乎家用和小孩花費都我
在承擔,曾給過老公機會,依然無長進,
登記到現在共十個月,是否能因為他無力負擔家用,薪水只能還債而訴請離婚,
如果對方避不見面我能如何處理?
先感謝各位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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